一、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不得仅提供收费的一次性消毒餐具。 二、提供收费的一次性消毒餐具,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并通过服务提示等方式提醒消费者选择使用收费餐具。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在未提醒消费者的情况下对一次性消毒餐具收费。 三、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消费一次性消毒餐具的,消费者可通过12315热线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工商部门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四、工商部门对餐饮服务经营者违反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处罚信息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及时向社会公布。 张家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