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为规范车辆管理,有效制止车辆带病上路,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张家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就以下机动车辆予以公告牌证作废。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积极主动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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