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2020年公开引进
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一、引进计划
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共计68名。引进职位、引进计划、报考职位要求等详见《张家界市永定区2020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计划表》(附后)。
二、引进条件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 区外人才(全职所在单位在永定区范围以内的不能认定为区外人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在各级各类人事考试招录中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其他说明
1.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 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
3.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引进条件所涉及专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认定。
4.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
5.区外人才的界定参照《张家界市人才引进操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三、引进程序
(一)校园引进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引才单位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校园引进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设中南大学,报名起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9:00至2019年11月29日17:30,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邮箱和咨询电话见《张家界市永定区2020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计划表》。
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张家界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申报)登记表》(见《张家界市2020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中的附件8)2份,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
电子邮件报名人员,需将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张家界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申报)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
2.面试
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重点考察应考者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1)面试地点设长沙,具体地点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医学类岗位采取医学专业面试,教师岗位试教,其他事业单位公共职位结构化面试,企业自行组织。
(3)面试分值:面试总分为100分,设立60分的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3.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员。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非应届毕业生进入体检和考核、考察程序。
4.体检和考核、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应届毕业生体检在毕业前进行。
考察由区委组织部组织,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应届毕业生由学院出示在校期间综合鉴定材料。
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也可以不递补,取消引进计划。
5.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考察程序完成后,由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并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才报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签订最低服务5年合同,违反最低服务期限规定的,追究违约责任。应届毕业生获得毕业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人才,在缺乏同等条件竞争者的情况下,可免考试环节直接进入体检、考核考察等程序。体检、考核考察合格的,择优按程序公示和聘用。
(二)随到随引
此公告一经发布1年有效直至岗位招满。报名邮箱、现场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见《张家界市永定区2020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计划表》。按照报名情况启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引才程序。面试时间、地点、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和单位需求另设。
四、引进待遇
(一)职级待遇。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经认定符合相关条件可分别享受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经济待遇。
(二)购房补助、安家费和生活补助待遇。参照《张家界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待遇如下:
B类人才:一是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享受购房补助30万元、安家费10万元、五年内生活补助每月2000元;二是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享受购房补助10万元、安家费3万元、五年内生活补助每月1500元。
C类人才:一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购房补助4万元、安家费3万元、五年内生活补助每月1000元。二是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享受购房补助3万元、安家费2万元、五年内生活补助每月800元。
引进的人才符合住房保障政策的,在五年服务期内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
(三)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才,其配偶需在我区就业的,由人才引进单位或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规定协助其就业。对引进的人才,其子女需在我区入学的,优先安排就近入学。
(四)医疗服务。由人才引进单位每年安排1次健康体检。
非公企业待遇详见附件。
五、纪律与监督
1.人才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拟引进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人才引进规定的引进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如发现有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情形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
4.在整个人才引进过程中,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本次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张家界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张家界市人才引进操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
附件2:张家界市永定区2020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1).doc
附件8:张家界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申报)登记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