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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年底前,这45种野生动物停止养殖

2020-10-13 22:18:35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官网  作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国家林草局近日发布通知

    明确对64种在养禁食野生动物

    分类管理

    其中

    竹鼠、果子狸、豪猪等

    45种野生动物

    今年12月底前要引导停止养殖

    刺猬、豚鼠、眼镜蛇等

    19种野生动物

    允许非食用目的的养殖

    小编注意到

    这是自今年2月份全国人大

    出台禁食野生动物相关决定以来

    国家主管部门首次明确划出

    禁养的野生动物物种范围

    对45种野生动物

    引导养殖户今年12月底前

    停止养殖

    通知明确,其所指的禁食野生动物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发布前养殖食用、不属于畜禽范围的陆生野生动物,不包括水生野生动物和以保护繁育、科学研究、观赏展示、药用、宠物等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

    通知要求,对竹鼠、果子狸、豪猪、王锦蛇、草兔、东北兔、蒙古兔等45种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养殖活动,引导养殖户在2020年12月底前停止养殖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处置工作。确需适量保留种源用于科学研究等非食用性目的的,要充分论证工作方案的可行性,并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对刺猬、猪獾、豚鼠、海狸鼠、蓝孔雀、中华蟾蜍、眼镜蛇等19种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养殖活动,但允许用于药用、展示、科研等非食用性目的的养殖。各地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分类制定管理措施和养殖技术规范,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检疫相关要求。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为指导养殖户合法合规经营、有序有效转产转型,在科学评估论证的基础上,我局对64种在养禁食野生动物确定了分类管理范围(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食野生动物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发布前养殖食用、不属于畜禽范围的陆生野生动物,不包括水生野生动物和以保护繁育、科学研究、观赏展示、药用、宠物等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

    二、积极引导停止养殖禁食野生动物。对附件类别一所列45种野生动物,要积极引导有关养殖户在2020年12月底前停止养殖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处置工作。确需适量保留种源用于科学研究等非食用性目的的,要充分论证工作方案的可行性,并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三、规范管理允许养殖禁食野生动物。对附件类别二所列19种野生动物,要会同有关部门分类制定管理措施和养殖技术规范,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检疫相关要求。

    四、认真做好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工作。各地要迅速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对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把握,加强与养殖户的沟通交流,避免产生误解和疑虑。

    五、主动做好舆情应对、矛盾化解工作。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及时化解矛盾。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我局报告。

    来源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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