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月5日讯 (通讯员 史廷新)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国家、省、市、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文件精神,近日慈利县司法局对全县各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承办的部分人民调解案件先期核发了“以奖代补”资金近30000元,其他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资金待进一步予以审核。
慈利县通过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保障机制,及时落实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补助经费,大大激发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近两年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计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6106件,为平安慈利、法治慈利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