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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后抵押给他人 男子涉嫌合同诈骗罪被起诉

2016-01-13 17:15:08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巩守信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1月13日讯 (通讯员 巩守信)慈利男子张某某因找别人借钱时没有抵押物,便去租车行租了一辆小车用作抵押借来15000元现金,随后改变联系方式逃匿,直至车行报警,公安机关在浙江省将张某某抓获。近日,张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5年9月份,负债累累的张某某因急需资金,便到张家界市区找朋友张某甲借钱,张某甲提出只有提供抵押才会借钱给他。张某某灵机一动,随即回到慈利,找到开租车行的朋友王某某,表示要租用一辆小车,并与租车行签订了租车合同,约定租期一天,租金每天150元。两天后,张某某又来到张家界,并带着自己在网上购买的一张伪造车辆行驶证,将租来的小车抵押给了张某甲,并从其手中借得15000元现金,然后便离开了张家界去了长沙,后来又去往浙江。期间,张某甲向车行老板王某甲汇过1000元租车款,后来便更换了手机号码,再未和王某某、张某甲联系,直至11月份在浙江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经过鉴定,张某某租来的这辆小车价值43120元。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与车行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合同诈骗罪。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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