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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检察院:检察人社合力为农民工维权讨薪

2016-05-05 09:56:58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昌 璐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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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干警与人社局工作人员共同核对农民工应发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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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签字领取被拖欠的工资

    掌上张家界5月5日讯 (通讯员 昌 璐) “感谢检察官同志!今天人社局通知我们去领工资!感谢你们费心帮我们讨回血汗钱!”早上七点钟,永定区检察院民行室的检察官便接到农民工老宋的报喜电话。

    2016年5月4日上午10点,在张家界市永定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的办公室里,在民行检察官们的监督下, 13名农民工兄弟正排队领取着他们被拖欠了一年多的工资,淳朴的笑容绽放在他们每一个人黝黑的脸上。

    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老宋等十三人在张家界某旅游开发项目从事修砌挡土墙的工作,工程结束,78862元的工资却久久不能兑现。听着工友们的唉声叹气,心急如焚的老宋忽然想到偶然间看到的检察院帮农民工维权的法制宣传,便怀着一丝希望找到了永定区检察院民行室的检察官。

    得知这一情况,检察官一面要求老宋等十三名农民工先向永定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投诉,一面将情况向主管检察长进行汇报,将该案正式立案,并进行审查。

    经调查,老宋等人投诉情况属实,张家界某旅游开发项目开发商将该旅游开发项目发包给田某、龙某,田某、龙某将部分工程交给老宋等农民工施工,工程结束后,两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13名农民工工资共计78862元。

    据此情况,2016年4月,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向永定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发送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对该旅游开发项目拖欠老宋等农民工工资一案依照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及时办理;对用人单位不配合劳动保障部门的行为,责令改正。其次,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在办理此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行为举报、投诉类案件时,要加强办案透明度,推行“阳光政务”,加强与农民工当事人、用人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全程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以提升自身公信力。第三,建立科学工作机制,可探索、建立适合本单位、本行业的“快速反应、快速受理、快速支持”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可建立用人单位约谈制度,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合约谈,进行法律政策宣讲和警示教育,以便督促用人单位按时支付工资,从源头防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第四,可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牵头,其他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对发现问题的用人单位严查、严纠,并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做好后续跟踪工作。第五,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加强对劳动执法领域案件线索的信息互通。对涉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形成打击恶意欠薪的执法合力,加大震慑力度。最后,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让用人单位、农民工知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增强用人单位的责任感和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接到检察建议,永定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积极履职,克服田某等人拒不见面的困境,多次与开发商联系,向其明理释法。检察机关得知人社部门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主动提供相关的民事、行政法律咨询,让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底气更足。通过三方不断沟通,最终开发商认识到企业应担负的责任和拒付农民工工资的严重后果,兑现了78862元的工资,让老宋等十三名农民工拿到了迟到一年多的血汗钱。

    近年来,永定区检察院民行部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督促履职、支持起诉等监督职能,重点关注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加大与人社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监督与配合,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一把把“法律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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