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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他人合作医疗证 触犯法律被判刑

2018-12-08 09:34:25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朱晓晴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12月8日讯 (通讯员 朱晓晴) 慈利县三官寺土家族乡某村村民李某借用他人合作医疗证明,为其父报销医疗费用,骗取钱财共计6873元。近日,李某经慈利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后,被慈利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3年8月,李某的父亲因患脑梗塞需在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当年,李某父亲因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导致无法报销住院治疗费用。于是,李某便找到同村一参加新农保的村民,借用其身份信息,两次骗取新农合医保基金共计人民币6873元。

    2017年,李某被群众举报。同年11月16日,慈利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今年1月,李某在家中被民警抓获,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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