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4月21日讯(胡黎明 龚拥军)日前,永定区法院巡回办案车开进教字垭镇竹园坪村,在村部公开庭审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50余名村民旁听了案件审理全过程。
2018年1月以来,被告人徐某多次持自制猎枪上山打猎,后经人举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被告人徐某如实供述其罪行,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当场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庭审结束后,永定区法院院长彭军还带领法官走进群众家中,开展扫黑除恶,缉枪治爆,民调走访工作宣传释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