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桑植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驾驶人王某伟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刑。
7月5日,桑植交警在对过往车辆设卡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王某伟驾驶的牌号为湘G43022的中型班线客车核载19人,实载57人(含驾驶人),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属严重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最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驾驶人王某伟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向桑植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日前,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伟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桑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