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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法律援助中心为18名农民工追讨12万劳务工资

2019-08-29 15:30:10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唐铭 张国勇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8月29日讯 (通讯员 唐铭 张国勇) 近日,桑植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一直被拖欠劳动报酬的18名村民播撒了法律援助的“及时雨”,妥善解决了追讨七年未果的劳动报酬纠纷案,受到法律援助对象和社会各界高度肯定。

    事情还要从七年前说起,2012年1月8日,独资企业桑植县顺源丝瓜种植专业合作社与原汨湖乡前村坪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流转土地200亩用于种植丝瓜,合同期限为3年。在种植丝瓜过程中,该独资企业的负责人黄某雇佣当地村民陈某某、廖某某等妇女、老人共18人做工。黄某在向村民付清了2012年度的劳务工资后却拖欠18位村民2013年、2014年所应获得的劳动报酬共计12万多元一直未支付。因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黄某因经营不善,无力支付剩余劳动报酬而出走外地,失去联系,导致村民多方求助均无明确答复,一时间这18名妇女及老人不知如何依法维权。

    2019年8月初,陈某某、廖某某等村民决心来到桑植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如何维护其合法权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审查了解基本案情后,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后经领导审批,立即启动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办理程序。因此案存在涉及人员过多、被告下落不明、所欠劳务工资额和处理机关管辖的不准确性、诉讼时效的风险性等因素,法律援助中心特别指派对此类案件有丰富经验的澧源法律服务所张国勇承办。为了让案件尽快处理到位,承办人在接到案件后经多方走访调查取得了被告黄某的联系方式并与其多次电话沟通,耐心劝说对方能当面与村民把纠纷妥善解决,特别在得知被告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来回路费时,承办人主动提出为其贴补车费,最终被告黄某答应回来协商此事。

    2019年8月13日上午,黄某从外省赶回与村民在桑植县人民法院调解室当面进行协调处理。经法律援助承办人与县法院调解室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劝导,双方当事人在和谐的氛围中约定还款具体事项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至此,这起涉及弱势群体多年追索劳动报酬无果的民事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该起法律援助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及时解决了纠纷,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更彰显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筑起了一道保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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