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9月19日讯(通讯员 屈泽清 吴林柳)“谢谢你们,谢谢法官帮我们拿回我们的工资……” 9月16日,农民工毛某某等三人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当天,他们三人从法官手里拿到了一年前被执行人曹某某拖欠的工资20000元。
2018年,毛某某等三人受被执行人曹某某聘请为杨某某建造房屋,并口头约定完工后立即支付工资。毛某某等三人完成工作内容后,曹某某与三人进行结算,但欠下工资20000元。毛某某三人多次讨要拖欠工资,曹某某一直未支付。
今年8月5日,毛某某等三人将曹某某诉至法院。经武陵源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被执行人曹某某于2019年8月20日前支付拖欠毛某某等三人的工资20000元,但曹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8月27日,毛某某等三人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三案被执行人曹某某发出财产报告令,责令曹某某报告现有财产情况及财产变动情况。但曹某某一直未上交财产报告令。法院传唤也一直未到。
9月16日,武陵源区人民法院院长梅中才亲自带队下乡来到被执行人曹某某家中了解情况。经过沟通,曹某某称自己不懂法律,不是拒绝报告财产,自己有事耽误了才没来法院接受传唤。随即,梅中才院长向被执行人曹某某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被执行人曹某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当场履行三案全部执行款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