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内律师共办理涉外法律事务近12.7万件;目前我国律师事务所已在境外设立了126家分支机构……记者10日从 “世界律师大会”新闻发布会获悉,近年来,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迎来快速发展,为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正当权益、促进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学兵介绍,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呈现三大趋势:一是服务范围逐步扩大,业务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越来越强,2018年我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的分支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3.2万多件;二是业务领域不断拓展,涵盖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涉外知识产权争议、境外投融资等各个领域;三是服务作用日益显现,为我国企业和公民办理了许多重大涉外案件,有力维护了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从中央到地方出台的一系列鼓励措施,成为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保障。2016年,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提出深化法律服务业对外合作、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服务领域的互惠开放等;今年,司法部制定出台《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备案管理规定》,加强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的引导和规范管理。北京、上海、广东等地也因地制宜探索出一些发展对外法律服务业的创新机制。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树深刻感受到了这些年执业环境的变化。他所在的律所3年前与意大利意亚律师事务所合作,共同为两国企业投资和经贸往来提供法律服务。此次中国举办“世界律师大会”,他的意大利伙伴也专程赶到广州参会,双方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深合作。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告诉记者,在广东,像高树一样的涉外律师还有1800多名。“大湾区建设是我们广东涉外法律服务业的重要发力点。我们将推动粤港澳法律人才流动,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粤港澳大湾区调解联盟等,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粤港澳仲裁、调解、律师法律服务全方位合作。”他说。
据悉,我国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严格履行承诺推动法律服务领域对外开放,目前已有来自22个国家和地区的236家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了306家代表机构。
在上海,自2014年我国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在上海自贸区内与国内律师事务所实行联营以来,目前已有6家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与国内律师事务所设立联营办公室。
根据上海市司法局发布的《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管理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境外仲裁机构能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舆论认为,此举将进一步促进海外企业和律所进入中国市场。
从律所成立之初的涉外业务只有50%左右,到如今涉外业务规模占到80%,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李志强充分感受到了对外开放“东风”带来的红利。近年来,他所在的律所已同G20成员、上合组织成员国以及金砖国家的律所开展合作,该所的“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成立3年多来,已在五大洲设立了68个站点。
中外律师界的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也正在形成。本次大会召开前一天,由全国律协发起的“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宣布成立;本次“世界律师大会”还达成一项重要成果,全国律协与意大利、俄罗斯、阿塞拜疆、肯尼亚和马来西亚5国律师协会,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
“加强中外律师的交流合作,能让双方携手把涉外法律服务市场的‘蛋糕’做大,这实际是一种双赢。”李志强认为,通过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中国涉外法律服务业将迎来更多发展机遇。身为环太平洋律师协会候任主席,李志强接下来的行程依然忙碌。他告诉记者,环太平洋律师协会第30届年会将于明年在上海举办,中外法律人又将迎来一场交流盛会。(新华社记者 白阳 徐弘毅)(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