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区人民法院近日通过网络“云上法庭”公开宣判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71岁的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5年8月,周某与龚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永定区人民法院判决龚某赔偿周某借款52.5万元。2019年3月份,该案被指定到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后,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向龚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要求其如实报告财产,但其拒绝报告财产状况,甚至躲避执行,法院以其拒不报告财产决定对龚某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间,在法院协调下,周某与龚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和解协议后,龚某又躲避执行,更换电话号码和住址,拒不履行义务。
随后,法院对龚某全面展开财产调查,经调查龚某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他人房屋一套,位于永定城区繁华地带,由龚某及其家人居住,至今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法院又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为由对其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间,周某以龚某拒不执行判决罪,向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受理后于2020年6月5日依法判决龚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因龚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决龚某有期徒刑一年。(通讯员 裴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