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界高速永定大队民警在长张高速张家界收费站执勤时,拦下了一辆白色越野车进行检查,只见一名女子抱着一个小女孩一同坐在副驾驶座上。
经询,车上人员为一家三口,父亲驾驶车辆,母亲则抱着4岁大的女儿坐在副驾驶座上。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得允许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最终,民警现场对夫妻二人进行了安全教育,责令小孩母亲带着孩子移至后排乘车,并对驾驶人依法给予50元处罚。据了解,这也是张家界高速交警查获的首起此类违法。(通讯员 陈启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