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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还能力拒不还款,罚!

2021-01-27 09:36:34  来源:掌上张家界  作者:通讯员 何莉 田盛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近日,永定区法院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黄某进行司法处罚,促其还款。
    2018年,永定区法院对黄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了民事调解,部分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20年,原告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之一黄某有履行能力,但一直未履行相应还款义务。近日,承办法官对黄某进行传唤,将相关法律事项及法律后果对其进行了释明,并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并处以500元罚金。黄某感受到了司法机关的威慑,当即偿还了3万元的款项,承诺剩余款项后续按时支付到位,并找来亲朋好友进行执行担保。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法院于同日解除了对黄某的司法拘留。(通讯员 何莉 田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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