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警局张家界支队永定大队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晚22时24分,一辆白色小车经过长张高速公路张家界收费站执勤点时,被民警拦停并接受酒精快速筛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有酒驾嫌疑。面对民警询问,驾驶人坦承自己当天下午喝了一杯啤酒。经查,驾驶人姓王,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经过呼气式酒精含量监测,王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王某被传唤接受进一步处理。 据王某介绍,自己晚餐饮酒后与朋友一起驾车从石门前往张家界,出发时自己曾提出要同行的未饮酒的朋友驾车,但朋友没携带驾驶证,担心被查,不愿意驾驶,王某便心存侥幸自驾上路。民警对王某及其同行朋友进行了批评教育。王某因酒后驾驶,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暂扣6个月的处罚。(通讯员 陈启智 李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