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对《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最近,网信领域发生了一件大事——全国首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诞生在了湖南。12月3日上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进行按键投票,表决《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草案)》,几秒过后,结果显示在了会场大屏幕上。“通过!”随着大会工作人员把赞成票、弃权票、反对票的票数宣读出来后,大会正式通过了这一条例。从5月的“初审”,到7月的“二审”,再到12月的“三审”和投票表决,在由夏到冬的半年多时间里,《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草案)》完成了自己的“破茧成蝶”。每一部法规的出台,都经历了不为人知的“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艰辛历程。全国首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如何产生的?为何诞生在湖南?12月8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对此进行了解读。
▲12月3日上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长沙闭幕,表决通过了《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
事实上,立法伊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并没有合在一起,而是分属两个不同法规的立法。2020年初,省人大常委会确定将修改《湖南省信息化条例》和制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办法》列入立法调研计划。近年来,现代信息技术引发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日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生产生活变革的重要力量。与此同时,网络安全也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经过深入调研后,由省人大财经委牵头,联合省委网信办及湘潭大学专家组成的团队产生了新点子:何不把上述两项法规合并为一个条例——《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这个新点子获得积极回应。2021年初,《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被列入今年立法出台计划,并由相关专家组成专班开展起草工作。2021年2月7日,省委网信委第四次会议指出,制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很有必要,要确保今年顺利出台。省人大常委会也把条例制定作为今年的重要立法任务和重点改革项目加快推进。实际上,制定这部条例,既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这两个看起来相对独立但实际又有紧密联系的立法对象放到一起规范,又把实施性立法和自主性立法的内容融合到一起,有一定难度,对立法工作是一个挑战。
▲5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到长沙高新区等地,就《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立法工作开展调研视察。
面对挑战,不管是前期的学习调研,还是到后来起草的字斟句酌,立法团队发挥敢为人先的湖湘精神,攻坚克难。除了主观努力,观潮君了解到湖南近年来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方面的探索,为出台全国首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了提升网信执法能力,湖南推动落实省、市、县三级网信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资质,省、市网信办全部开设行政罚款账户,对7家网站处以罚款148万元,依法关闭网站、账号150余个,让监管“长牙齿”,让违规网站平台和账号“长记性”。为了保障网络运行安全,湖南依据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省直部门新建政务信息系统开展网络安全前置审查,从源头防范网络安全风险。连续四年举办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发现、消除了大量深层次风险隐患。建成全省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有效提升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9月16日上午,首届北斗规模应用国际峰会在长沙开幕。
在促进信息化发展方面,湖南成功举办首届北斗规模应用国际峰会,国家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峰会汇聚我国北斗领域产学研用各路精英,签约揭牌7大项目总投资共计127亿元,促成域名根镜像服务器和国家顶级域名解析节点等一批网信重大项目和活动落户本省,有效提升湖南省内互联网用户的上网体验,互联网域名解析时延大幅降低,域名解析速度将提升100倍以上,助力我省成为全国重要信息枢纽之一。随着12月3日条例的顺利通过,湖南成功应对了这一挑战,完成了一项创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从此有了法治保障。
▲2020年9月,根服务器湖南镜像节点和国家顶级域名湖南解析节点在“2020互联网岳麓峰会”上正式发布启用。此前湖南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存在管理体制不顺、权责不清、信息化发展面临短板和制约等问题,致使省内数据共享开放不足、数据要素价值尚未激活、数字经济在GDP中的占比偏低(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为此,《条例》在管理体制机制上作了明晰规定,全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管理体制形成“一个领导机构、一个统筹部门、多个部门各司其责”的格局。为了打破数据壁垒、拔掉“数据烟囱”、消除信息孤岛,保证公共数据真正共享、开放,激活“沉睡”的数据要素价值,立法团队专门调研了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问题,并进行了制度设计。比如,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公共数据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本省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制定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规范和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的具体办法。公共数据应当按照规定在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之间实现共享或者协同应用。条例还对“未按规定履行公共数据共享开放职责”的情形设定了法律责任,进一步压实了相关部门依法共享开放数据的责任。
当前,网络诈骗、发布不良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损害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遭到社会一致声讨。网络非法外之地。为了让网络诈骗等行为付出应有代价,条例出台了相关措施,设立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互联网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和账号生产运营者进行网络诈骗或者发布不良虚假信息的,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针对新冠疫情等紧急状态下的数据使用、数据处理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条例进行了制度设计:实施数据处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安全,不得实施窃取、泄露或者篡改、非法出售等四类数据活动禁止行为。相信随着条例的实施,湖南人的网络安全感和获得感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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