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月22日讯 (通讯员 龙军平 全玉炫)因从事的工作进入淡季,在张家界工作的郑某因一时找不到事做便行凶抢劫路人,结果钱没有抢得却把自己送进了牢房。1月21日,永定公安分局作出决定,将涉嫌抢劫罪的郑某向检察机关提起批准逮捕。
郑某,男,33岁,吉林省人。2012年10月来张家界市工作。因为进入淡季找不到事做,1月12日晚,既不愿回老家也不愿临时找其他事做的郑某身上仅剩下29元。由于缺钱花,郑某便萌发了抢钱的念头。1月13日清晨7时,郑某来到官黎坪办事处黄金塔居委会的居民点寻找对象伺机抢点钱。7时10分,郑某在一个小巷子里将一名五十岁左右的妇女打晕后,搜查其口袋找钱,实施抢劫,但没有抢到财物,于是寻找下一个目标。8时,郑在另一条小巷里发现一名四十多岁的妇女。郑便操起一块砖头砸其头部,再次实施抢劫,不料遭到妇女强烈反抗和高声呼救。正在周边巡逻的官黎坪派出所民警全玉炫、赵卉及巡防队员田倚诚、杨斌立即赶往现场将郑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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