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新闻引发轩然大波
2月18日,温州瑞安法院刑庭法官上门公开开庭审理八旬老汉邱某于“文革”时期故意杀害洪某一案。
1967年“文革”时期,医生洪某因被疑为“探子”(即奸细),当时群众武装组织成员指派邱某,用麻绳将其勒死。为埋尸方便,邱某用锄铢捣断尸体下肢,后埋入坑中。2012年7月,离家数十年的邱某在瑞安被抓捕归案。
因该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瑞安法院未作当庭宣判。
事情发生后,网上有舆论认为这是“清算文革余孽”,有人感慨“正义不会永远缺席”,有人质疑过了追诉期按照我国法律,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追诉。
近日,记者赴瑞安对此事进行调查。
案情:受指派杀死“探子”,潜逃26年被抓
瑞安法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案情。
案件发生在1967年12月12日上午。邱某是瑞安马屿镇篁社村人,时年35岁。
当时,当地医生洪云科被怀疑是“探子”尽管警方人士称,至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一点。在当地一个群众武装组织成员的指使下,邱某用麻绳将洪云科勒死在马屿镇。挖坑埋尸时,他还砸断了尸体的双腿。
1986年,瑞安当地法院审理此案,邱某的同案犯获刑,而邱某出逃,从此人间蒸发。
直到去年7月18日,一个老人带着3大包行李站在瑞安塘下高速出口边。
这位老人迷路了,他听得懂普通话,可是耳朵背得厉害。塘下派出所一位民警,好不容易为他找到了在瑞安马屿镇篁社村的家。
他就是邱某。他还认得村里的老榕树,可一儿一女已认不出他。
邱某女儿说,父亲不辞而别时,她20岁,弟弟才14岁。姐弟俩曾在温州、苍南、平阳寻找,最远曾到金华寻找,都没找到。
警方:只是抓捕在逃嫌犯,与文革无关
其实,警方也从未停止过对邱某的抓捕。邱某到家不到一周,警方就出现了。
瑞安警方人士说,考虑到邱某已81岁,且对周围没什么威胁,当时就同意他取保候审。
这位人士强调,抓捕和文革无关,换成任何一个杀人在逃的嫌犯,他们都会一抓到底,不管他逃了三十年还是五十年。
法院:嫌犯早已被批捕,不受追诉期限制
瑞安法院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这只是一起普通的杀人案,“网上绝大部分人都误读了此案。”
瑞安法院相关人士说,尽管刑法有追诉期的规定,但还有关于追诉期限延长的规定。他翻出《刑法》88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院相关人士表示,邱某早已被批捕,1986年案件还开庭审理,他这样的情况,属于《刑法》88条“不受追诉期限制”之列。
“我们根本没上报最高检察院,依法就可以这么做了,”这位人士说,这完全是按照法定程序来做,与文革无关。
瑞安检察院的相关工作人员也向记者强调:“警方抓捕,检察院起诉,法院受理到审判,都是按常规程序进行的。”
2月18日,庭审在瑞安马屿镇簧社村邱某家中进行。
被害人洪云科的一子一女坐在原告席上,面容平静。
当时在场的瑞安法院、检察院人士说,大概因为时间过去太久,很多事实,邱某都无法说清。但是,案件的主要细节他都承认了。
法院方面为邱某请了律师,为邱某进行辩护,但辩护的具体内容,法院工作人员没有透露。
瑞安法院未作当庭宣判。“我们从未发表过任何关于邱某定罪、刑罚的言论。”瑞安法院的相关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