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3月7日讯(通讯员 黄丽婷)近日,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文件获悉,桑植县人民法院芙蓉桥法庭庭长彭海波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彭海波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工作实绩赢得了诸多荣誉。他办案的最大特点就是善于做调解,总是耐心细致的开展工作。在基层工作多年,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庭工作经验。并与农村群众结成了深厚的友谊,懂得农村人的感情,知道农村人的难处。在工作中,他以理服人,以情感人,90%的案件在他手里都得以顺利调解。彭海波本人也脚踏实地地从一个法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直至成长为现在的法庭庭长。2011年、2012年,彭海波连续2年个人办案均超过40件,在桑植法院名列前茅,并且实现零上诉、零投诉、零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