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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办理家暴规定”出台 警察“插手”家务事

2013-04-28 16:07:5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 张颐佳 陈蓓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4月27日上午,由省公安厅、省妇联、湖南警察学院联合举行的“警察处理家庭暴力实操规范研究”项目终期评估会在长沙举行。作为该项目重要成果之一的《湖南省公安机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工作规定》也正式公布,小两口“关起门吵架”的时代成为过去式。从去年起,湖南警察学院还将《社会性别和反家暴》纳入选修课程,开全国之先河。

      两起“家暴杀人案”引关注

      最近,两起与家庭暴力有关的案件成为网友热议的焦点。

      25日,南京一小区发生命案,丈夫酒后砍死妻子,据称此人一直存在家暴行为,但受害人一次又一次原谅了施暴者。

      同一天,在长沙,另一起发生于3年前的丈夫杀妻案开庭,该案中的丈夫也同样存在家暴行为(详见本报4月26日A25版)。死者妹妹说:“姐夫每次酗酒后就抓着姐姐打,我也劝过她,但姐姐思想比较传统,又考虑到有小孩,一直没有鼓起勇气离婚。”

      联合国妇女署项目官员马雷军认为,中国人往往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人们反抗家庭暴力的行动。

      明确规定何谓“家暴”

      《湖南省公安机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工作规定》是全国首个省级公安机关出台的规范办理家暴案件的规范性文件,小两口“关起门吵架”的时代成为过去式。

      文件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之间,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以威胁、恐吓、辱骂等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都属于家庭暴力。

      对于以暴制暴案件,应遵循从轻处理的原则。公安机关应收集本次以暴制暴犯罪行为的证据,并收集本案犯罪嫌疑人以前被本案受害人历次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综合考量以暴制暴案件的特殊起因、社会危险性,依法从轻处罚本案以暴制暴违法嫌疑人,或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家暴课”走进警校课堂

      省妇联主席肖百灵介绍,“警察处理家庭暴力实操规范研究”项目于2011年7月启动。2012至2013学年,湖南警察学院开设了20个课时的“社会性别与反家庭暴力”课程,并将其设为所有公安专业选修课程中的必选课,培养“准警察”具备基本的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技巧。

      课程内容包括社会性别基本知识、家庭暴力基本知识、警察干预家庭暴力基本知识,全程采取参与式教学模式,全学年共有120名学生选修该课程,这是我国首次将反家暴教学引入警院课程。

      马雷军认为,湖南能够作为全国首个将反家暴引入教学的省份,值得钦佩,“联合国社会性别主题工作组已将‘反家暴’与‘维和’联合作为一种新思潮开始进行试点。”

      ■记者 张颐佳 实习生 陈蓓

      数据

      世界卫生组织一本叫作《亲密伴侣暴力与酒精情况说明书》的报告说,在美国,55%的受虐者认为他们伴侣的躯体攻击行为和饮酒有关,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是32%;在澳大利亚,36%的杀害亲密伴侣的行为被认为受到了酒精影响;在南非,65%的一年内遭到家暴的妇女说他们的丈夫总是或者时不时会在施暴前喝酒。

      全国妇联公布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在婚姻生活中,遭受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有近四成的夫妻发生冲突时会使用“武力”。

      2010年至2012年5月,长沙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涉及家庭暴力案件1023起,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5%以上。开展反家暴活动以来,长沙市共办理家庭暴力的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案件300多件。

      提醒

      面对家暴一定要“零容忍”

      在世界卫生组织关于“亲密伴侣暴力”的词条中,“有害使用酒精”是实施暴力的关联因素。

      湘潭市公安局政治部教育训练科副科长查玉彬说:家暴行为往往有多方因素,施暴人一般在精神方面都处于亚健康状态,还包括社会经济收入差异、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残余、立法不完善等。

      一份调查显示,受害者求助最多的是家人或朋友,而非妇联、派出所。

      查玉彬提醒,一旦遭遇家暴,千万不能“一而再,再而三”,首先要确保自己不再受伤害,然后及时报警。同时也可求助心理学专家,及时治疗施暴人的病态心理。

      目前,全省所有的基层派出所100%设立了反家暴报警点,所有的家庭暴力报警也都将录入执法办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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