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依靠“能干的卧底警察”帮助改善一家人的生活,不料却遇到了骗子。近日,令袁某一家人痛恨不已的贺某,被攸县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贺某是攸县桃水镇农民。2011年8月,他谎称是攸县公安局的卧底警察,骗取袁某及其家人的信任,并于同年9月与袁某登记结婚。
2012年3月,贺某宣称要帮小舅子购买廉租房、“活动”到攸县公安局上班、购买4年工龄及制服等,骗得岳母刘某的信任。刘某先后将一张存有10万元的建行卡、2万元和4.3万元现金交给贺某。2012年4月22日,贺某岳父发现建行卡内的10万元现金被贺某取走了7.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