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登船盗窃未遂,见事迹败露,竟杀人灭口,毁尸灭证。南通警方在现场种种疑点中发现端倪,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从接到报警后5小时,便迅速擒获真凶。5月11日,嫌疑人苏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南通警方依法刑拘。
5月10日8时许,南通市区狼山镇紫琅山庄旁军用码头一停泊的住家渔船内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王某(女,21岁,江苏建湖人)被人以掐脖窒息、火烧尸体的方式,被杀死在居住的渔船内。
由于地处偏僻,人员稀少,加上现有案件线索有限,给案件侦查增添了不少难度。经过五小时的走访排查,嫌疑人渐渐进入警方视线。侦查员在走访过程中,发现船民苏某身上有明显抓痕,且虚报身份及联系方式,行迹可疑。民警遂将其带回狼山派出所调查。在警方的突击审讯下,苏某交代了自己登船盗窃未遂,怕事迹败露,杀害受害人王某,毁尸灭迹的犯罪事实。经DNA鉴定,受害人身上留有苏某生物检材,证据确凿。
经查,犯罪嫌疑人苏某,男,28岁,洪泽人,暂住狼山镇军山村军用码头,平日游手好闲,嗜赌成性,2008年因盗窃王某家9000元,后被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据苏某交代,其因为赌博身无分文,故而实施盗窃。他认为王某家中条件阔绰,便再次将作案对象放在了王某家。5月10日8时许,苏某潜入被害人王某居住的渔船内,准备实施盗窃时,被王某发现。因担心事情败露,苏某将某当场掐死,为了后为毁尸灭迹,其又尸体放置床上焚烧。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等待苏某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