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政法新闻

看黄片起色心 强奸少女未遂

2013-05-13 16:24:11  来源:正义网  作者:符庆杰 包城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凌晨独自观看黄色录像后,按捺不住心中的欲火,便萌发强奸他人满足性欲的邪念。广西灵山县年仅18岁的小陈(化名)深夜悄悄潜入邻居家的房屋,欲强奸熟睡中的16岁少女小芳(化名),未遂后逃离现场。经广西灵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8日,小陈因犯强奸、盗窃罪,被灵山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小陈早年辍学后,无所事事便养成了小偷小摸的坏习惯,还喜欢独自在深夜观看一些色情类的电视剧和录像,那些不堪入目的画面给小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经家人多次教育其仍不思悔改。 

      2012年7月31日凌晨,小陈再次在家中观看黄色录像,精彩刺激的画面使这位正要发育成年的小伙子产生了强烈的性冲动,也产生了奸污他人的邪念。他知道邻居家陈某某夫妇经常不在家,常把16岁女儿小芳留在家中,于是他决定趁凌晨找小芳刺激一下,借助竹林爬上小芳家的楼顶,再悄悄潜入小芳的房间,眼前的花季少女如此楚楚动人,小陈欲火焚身,便上前伸手去摸其大腿和胸部,小芳被惊醒后大声呼喊,小陈反而强势上床按住小芳,试图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用手捂住小芳的嘴,称“再喊出声就卡死你”, 小芳极及反抗并用嘴强咬小陈的手,瞬间摆脱后就跑出门外大喊救命,本就心存胆怯的小陈一看不妙,急忙逃离现场。 

      另查明,2012年12月7日,小陈又再次窜到小芳的房间内,盗走小芳的一台价值人民币469元的索爱牌手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陈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和盗窃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作案时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因被害人极力反抗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盗窃对象是未成年人,又入户盗窃,对被告人从严惩处,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留守女孩,值得关注的弱势群体,近年来,留守女孩的数量急剧上升,这些女孩多懵懂无知,在农村缺少必要的监护,又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不少人成为性侵犯的对象。家长需要出差或外出务工的,要妥善安排好未成年子女的生活问题,进行必要监护及性安全防范教育。同时,黄色录象、图片,是滋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助推器,小陈走上歧路,除自身原因外,也受到了社会的不良风气影响,学校、家长及社会需要全方面加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教育。

     


    返回栏目[责任编辑:张家界新闻网]

举报此信息
进入张家界新闻网微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