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1月20日,马某伙同他人在客车上实施抢劫。事后,马某一直潜逃在外。公安机关通过多方努力,于2013年1月发现马某躲藏在池州,池州市公安局于1月4日将马某抓获归案。近日,寿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马某抢劫一案。
1996年11月20日,马某伙同计某(已判)、朱某(已判)和盛某(已判)四人从阜阳市搭上阜阳至漯河的大客车。在客车行驶约20分钟时,马某、计某、朱某和盛某持刀对乘客进行威逼,乘客一时惊慌失措,害怕不已。马某、计某、朱某和盛某遂对乘客的现金及物品进行搜抢,搜抢中致两名乘客受伤。四人共抢得现金2800余元和爱立信手机一部。2800余元现金被四人均分,马某分得700元,手机为计某所得。
17年里,马某隐姓埋名,过着惶恐不安的生活。一听到警车声,就以为是公安机关来抓自己。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马某终被公安机关抓获,而他即将面临的是法律的严惩。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起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