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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轨 丈夫砍死"小三"获无期

2013-05-25 12:21:35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陶莹 闫亚荣 滕逸男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丈夫刘俊无法忍受妻子与“小三”谭某独处约会,便匆匆赶去持刀将其情人砍伤致死。昨日,兰州中院公开宣判了此案。判决被告人刘俊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9.6万余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9月7日21时许,刘俊电话得知妻子郭某与其情人谭某在皋兰路附近,遂赶往现场,在皋兰路一KTV门口三人相见后,刘俊遂持刀将谭某的头部砍伤后逃离,谭某后被送往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

      关于被告人刘俊的辩护律师所提,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并非完全系被告人的行为所致,经查,根据尸体检验报告结论,被害人系因头部受锐器作用所致的颅脑损伤死亡。其原发疾病不是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俊无视国法,故意持刀杀害他人,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对其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该案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被告人刘俊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代为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部分经济损失,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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