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结束后,小林一度声音哽咽
羊城晚报记者 艾修煜 摄
“我不上诉。”当听到广州海珠区法院宣判自己5年有期徒刑时,19岁的英德男孩小林低下了头。从2011年3月到2012年9月,小林在广州市海珠区、天河区、越秀区、荔湾区和从化市爬水管入室盗窃24起,共盗得财物23.6万余元。
旁听庭审的小林堂哥告诉记者,小林身世悲惨,“他爸爸精神有问题,妈妈在他两三岁的时候就走了,除了在他四五岁时回来过一次,就再也没理过他。他小学上了两三年就不上了,每天做些什么,我们也都不知道。后来,我来广州打工,他来广州时也没和我联系。”小林甚至连自己的出生日期都记不清楚,一开始,他还告诉法官,自己是1996年7月20日出生,“没人给我过生日,我妈走的时候,我还什么都不记得。”不过,英德市横石水镇新星村委会出具的育龄妇女信息卡显示,小林是1994年5月1日出生的。也就是说,小林在还未满18岁时,已经作案10起了。
小林说,自己正是由于不懂事,才走上犯罪道路。“我看那些高层没有装防盗网,又关灯没人的,就从水管爬进去偷东西,或者从楼顶爬下去。”在他所实施的24起盗窃中,只有1起未得手。赃物包括现金、手提电脑、数码相机、首饰、香烟、洋酒等。作案得手后,他有时还会回老家,向亲戚炫耀自己在广州“发财了”。而他的这帮亲戚,没有一个人怀疑过他的钱是怎么来的。
今天上午,海珠区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小林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听到判决后,小林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