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6月20日讯 (通讯员 肖 翰 胡 钢)6月 8日,经过桑植县人民法院瑞塔铺人民法庭法官们长达3个小时的调解,被告王某当场给付原告杜某各类赔偿费用共计1.8万元,法官们明法释理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及旁听人员的阵阵掌声。
原告王某在城内开办了一个砖厂,系被告杜某的雇佣工人,2012年9月10日,杜某在工作中手上,经鉴定为10级伤残,伤愈出院后,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杜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瑞塔铺法庭受理该案时,考虑到原告杜某行动不便的困难,决定启动诉前调解机制,带领该庭干警多次主动到被告的工作地给其做工作,并告知他们诉前调解时间短效果好,并征求意见,开庭当天,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进行庭前调解,经过3个小时的协商,双方当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这起纠纷的调解,不仅解了当事人的忧愁,也是该庭法官们落实“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他们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便民诉讼的作用,得到了辖区群众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