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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义气却伤及无辜 乞讨老人获刑半年

2013-06-21 17:41:18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佚名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心地善良的小吃摊老板李某,经常对一年近七旬的乞讨老人进行施舍,在李某与他人发生矛盾时乞讨老人讲义气将对方打伤。日前,润州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

      69岁的被告人陈某孤身一人,以乞讨为生,居无定所,亦没有任何亲戚朋友,晚上一般住在火车站或桥洞里。经营小吃摊的老板李某,只要看到陈某到来,都会将客人吃剩的饭菜施舍给他。

      2013年5月,李某在我市某大型超市买菜时与他人发生口角,被人打了两巴掌,后李某打电话让其儿子过去。恰好陈某在小吃摊得知此事,想到平日里李某待自己不薄,便赶至现场,并扬言要与人拼命。在对方当事人到现场时,陈某越想越气,在对方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向其面部猛击一拳,造成对方鼻骨粉碎性骨折。事后得知,被打伤者张某并非参与打架的人,仅是超市方派来处理纠纷的工作人员。经法医鉴定,张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

      润州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陈某提起公诉,考虑到陈某系文盲,体弱多病无经济来源,其参与诉讼有一定的困难,法院为陈某联系了法律援助律师作为辩护人参加诉讼。检察院也及时启动了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为张某争取到了2000元的刑事被害人救助金。

      庭审中,陈某哭着向受害人张某道歉,考虑陈某的经济状况及认罪态度,张某当庭表示对其予以谅解,并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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