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钱嫌讨债烦,武汉一女子设计杀害债主。昨天,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市中院对一批死刑犯依法执行死刑。
这名故意杀人的死刑犯名叫罗慧,42岁,武汉人。2010年8月,罗慧向被害人廖某(女)借款2.3万元。
约定还款时间到期后,罗慧只还钱1.3万元。廖某多次催讨余款,两人发生矛盾。
2011年1月,罗慧约了朋友刘某提议教训廖某。同年1月25日晚,刘购买了胶带。罗慧购买了手机卡、行李箱,到江汉区某饭店登记房间。她让刘和李某提前埋伏宾馆里。
第二天7点左右,罗慧将廖骗至饭店。刘和另外一人李某,将廖控制,用胶带捆绑。
罗慧指使刘、李二人杀死廖。她拿出有安眠作用的药物,让刘逼迫廖服下,让廖昏睡。三人后将廖塞入行李箱,拖上面包车。他们将行李箱运到汉川市北河收费站,再转乘三轮车,将行李箱拖到仙桃市长埫口镇周帮村一废弃房内。
最终廖某因机械性窒息死亡。同月27日晚,刘等人将廖的尸体抬到周帮村附近的灌木林中掩埋。
该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罗慧等人结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罗慧和刘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最高法院依法核准两人死刑立即执行,下达死刑执行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