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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妈妈唐慧胜诉加紧劳教制度的改革

2013-07-16 17:51:39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刘涛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昨天,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永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判决上访妈妈唐慧胜诉,并且获得不到3000元的赔偿。赔偿金数额不大,但却具有历史意义:唐慧的胜利不仅仅是个人的胜利,也是法治的胜利,其对于推动劳教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唐慧案并不复杂。唐慧11岁的女儿被强迫卖淫长达3个月,其不满法院对犯罪嫌疑人的惩处而频频上访,被永州市公安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劳教1年6个月,后在社会各界关注下,以唐慧被“劳教”了9天后释放。随后唐慧一纸诉状将永州市劳教委告上法庭,却一审败诉,直到湖南省高院做出唐慧胜诉的终审判决。

      我们常说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对孩子特别对女孩的保护,我国法律有严格规定。法律对强奸、轮奸妇女有着明确的量罪尺度,特别对强奸幼女、强迫妇女卖淫更是有着严格的惩处,唐慧的女儿被强奸、轮奸甚至强迫卖淫,对相关犯罪嫌疑人应该予以严惩,对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人员更应该做出严厉处罚,还社会以公道,还民众以宽慰。唐慧上访就是为了给女儿讨回一个公道,一个为女儿讨回公道的上访母亲,却遭遇了“劳教”不公待遇。

      不难看出,唐慧是个执着的人。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她上访了足足六七年,其间甚至跪在有关部门的大门前,但其为女儿仍没有讨回公道,永州市公安局甚至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将唐慧劳教。这个社会如何将一位母亲逼上了上访路,又如何“劳教”一个为女儿讨回公道的母亲,不由让人心寒: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很多人的眼里就是一纸废纸,可以被随意践踏。

      将上访人员“劳教”,相信唐慧不是第一个,不知道会不会是最后一个。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很多社会矛盾激化,维稳成了地方政府一大难题。通过法院判决要走相当多的程序,而且法院也不一定会将上访人判刑。这种情况下,劳教就成了地方政府维稳的一大法宝:只要劳教委批准同意就可以将上访人员“劳教”,唐慧们就是这样的“劳教”牺牲品。

      唐慧是不幸的,作为一个母亲谁也不愿意遇到女儿被强奸甚至被逼卖淫的事实;唐慧同时又是幸运的,在媒体和社会的关注下,她告赢了永州市劳教委。有观点指出,唐慧的胜利,是法制的胜利,也是我国司法对劳教制度某种意义上的修正。改革历史遗留的劳教制度甚至废除劳教制度,唐慧案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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