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7月18日讯 (通讯员 卓小红)7月8日,桑植法院陈家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股权转让纠纷,原告陆某与被告肖某冰释前嫌。
原告陆某作为受让方与出让方的被告肖某于今年4月份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合同,双方约定了股权转让的份额及股权转让款等主要内容,原告陆某在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之后因担心股权的转移归属问题便停止支付余款,双方就股权归属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陆某便诉至法院,要求法院解决这一纠纷。
陈家河法庭受理该案后,在给被告肖某送达应诉材料的同时,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以及对双方的询问,基本上了解了本案的案情,法庭的干警认为原告陆某只是一种对股权归属的担心,是民法上不安抗辩权的表现,根据合同的约定以及股东会议的记录,该合同完全可以继续履行,原告陆某没有担心的必要,在法庭干警长达4个小时的耐心解释与说明下,双方终于签订了调解协议,原告陆某同意支付股权款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