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一对新婚夫妻一起贩卖冰毒,日前被歙县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江某长期吸毒,以贩养吸。2012年底-2013年2月,江某先后四次出售甲基苯丙胺(冰毒)2.6克,以贩卖为目的非法收购冰毒19.42克。期间,江某协同新婚妻子潘某,在歙县汽车站附近向潘的朋友出售冰毒0.3克,非法获利400元。该院认为,两被告人违反国家毒品管理制度,贩卖冰毒,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作出上述判决。江某被抓后,多次在看守所自杀未遂,其妻也因精神压力过大,在取保候审期间流产。宣判后,小夫妻当庭痛哭,后悔不已。
主审该案的法官郑重提醒广大市民,人类吸食毒品的同时,毒品也在贪婪地吸食人类,它吸食的不仅仅是人的物质财富,还有人格和自尊,切记:吸毒和犯罪是一对孪生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