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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岁男子盗窃惯犯 进“局子”11次

2013-08-21 17:26:15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彭涛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8月21日讯  (通讯员  彭涛)盗窃惯犯,不过30岁,总是“大错”没有,“小错”不断,前前后后进“局子”11次。近日,经张家界市永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高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29岁的高某,1999年因抢劫罪被判刑二年;2001年9月因盗窃被劳教一年;2002年11月因盗窃被劳教一年六个月;2004年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十五日;2005年1月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十五日;2005年4月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十五日;2005年5月因盗窃被劳教一年九个月;2010年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十五日;2011年7月因盗窃被劳教一年六个月。

        今年2月21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3月6日被取保候审,4月3日又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4月23日被逮捕。

        经审理查明,今年2月10日18时许,高某窜至张家界市区某麦当劳餐厅,用随身携带的镊子将满某一部价值3060元的苹果牌手机扒走。2月20日,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4月10日20时许,被取保候审的高某又窜至张家界市区某鞋城,趁刘某试穿鞋子不注意,将其放在手提包上面一价值1240元的苹果手机盗走。

       法院认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高某在2013年2月10日扒窃犯罪后主动投案后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高某再次扒窃犯罪,故高某第一次扒窃犯罪虽是自首但对其不予从轻处罚,遂依照他的前科劣迹和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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