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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朱克韪为首的24人涉黑案获一审宣判

2013-08-30 15:00:11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彭涛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8月30日讯(通讯员 彭涛)日前,由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朱克韪为首的24人涉黑案获一审宣判,主犯朱克韪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被一审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万元,罚金人民币5万元。其余5名主犯及18名从犯除一人被判处缓刑外,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或1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5年以来,朱克韪纠集朱长佳、朱建波、屈先朋、朱迪、朱飞军等无业闲杂人员,在张家界市永定区、慈利县等地逞强争霸,坐大成势;为敛聚财物,疯狂进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牟取了巨大非法经济利益。经过近六年的发展,该犯罪团伙逐渐形成了一个具有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为特征的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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