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8月30日讯(通讯员 彭涛)设下陷阱介绍招嫖,借此要挟他人,敲得钱财,但贪心不足,终被捉。近日,经张家界市永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姚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去年7月10日23时许,杨某通过姚某介绍在某宾馆与一女子发生了性行为。后姚某与刘某、“阿杰”(另案处理)来到宾馆房间外,在姚某敲开门后,刘某、“阿杰”冲进房间对姚某、“小姐”进行殴打,称“小姐”为刘某妹妹,姚某骗其妹妹出来卖淫。刘某、“阿杰”又以固定证据为由将姚某、“小姐”送出房间,并继续威胁杨某。杨某被逼便将4.9万元通过ATM机转账到刘某指定的一张户名为刘文的建行卡上,后又逼其写下一张“今欠刘文现金贰拾壹万元整”的欠条。次日1时许,刘某、姚某、“阿杰”及小姐在一工商银行见面后,刘某从户名为刘文的建行卡上取出2万元,分给姚某1.2万元。当天12时许,刘某在一建行储蓄点门口问杨某索要欠条上21万元钱时被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