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老板专骗大龄女,记者昨日从江岸区检察院获悉,“屌丝”男刘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今年4月,刘某通过QQ将晓晓(化名)加为好友,得知晓晓已年近四十,于是刘某谎称自己37岁,在武汉做生意。
6月初,为避免自己的假身份露馅,他向不知情的同事郑某借来一张银行卡,谎称要周转点钱。之后,便以投资商品房、办房产证差钱为由,“借走”晓晓4.5万元。
钱到手后,刘某便没了消息,这时晓晓才知已经上当受骗。(记者 方历娇 实习生 周薇 通讯员 杨小媚、李绍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