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1月9日讯(通讯员 张定剑)抓小偷本无可厚非,可抓错了人,还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触犯了刑律,却是得不偿失。经张家界市永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张某、田某拘役二个月。
张某、田某曾分别犯抢劫、强奸罪被法院各判十年徒刑。今年2月6日5时许,张某、田某等人在张家界火车站某公司工地东侧巡逻时,发现有小偷在偷工地上的扣件。在追赶小偷的过程中,二人误将非法营运的出租车司机李某当作小偷抓到公司保安办公室,控制李某人身自由5小时,并将李某殴打成轻伤。之后,双方当事人就损害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并已履行,被害人李某对二被告人的行为表示了谅解。法院遂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