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月9日讯 (通讯员 巩守信)爆炸物是国家严格管制的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均有可能涉嫌犯罪。近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退伍军人自制土炸弹欲威吓他人的案件,被告人孟某因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被提起公诉。
现年28岁的孟某曾在军队服役,退伍后便在家务农。2014年10月份,孟某因不满他人在自家田坎附近挖沙作业,便向镇政府反映,但没有获得满意答复。于是,孟某便买来汽油、礼炮、啤酒瓶、螺丝钉等物制造出两个土炸弹、三个汽油瓶,准备用来威吓挖沙的工人,因当天没有等到挖沙的工人,孟某将制造出的炸弹和汽油瓶隐藏在现场后离开。第二天,上述爆炸物被当地居民发现并报警,公安干警在对有作案嫌疑的孟某进行询问时,孟某便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上述犯罪事实。经专业机构鉴定,孟某自制的两个土炸弹可以爆炸,均为爆炸装置,三个汽油瓶仅能燃烧,不能构成爆炸装置。
日前,孟某因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被提起公诉,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