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4月27日讯 (通讯员 王志强 刘春艳) 4月23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对外逃近两年的犯罪嫌疑人代某以涉嫌滥伐林木罪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代某为了赚钱谋利,于2013年8月2日,以枞树每标60元、杂木每株50元的价格购买了永定区崇文办事处代家湾村八组村民李某责任山“小谷塔”的马尾松和杂木。同年8月7日,代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崔某等人将所买的林木全部采伐。2013年8月26日,代某又以每株65元的价格购买了代家湾村八组村民张某“小谷塔”的枞树和杂木,次日,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崔某等人进行采伐,在采伐中,被林业站工作人员查获,经鉴定:共采伐林木119株,立木蓄积40.7332立方米。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于2013年8月29日对其立案侦查。代某得知已被立案侦查消息后,立刻外逃。于是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启动网上追逃程序。2015年4月1日,犯罪嫌疑人代某在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上塘镇红霞旅馆被永嘉县公安局上塘派出所抓获。2015年4月10日被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刑事拘留。经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代某的行为涉嫌滥伐林木罪,遂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官提醒: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否则有可能受到刑事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