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7月22日讯 (通讯员 史廷新 郭建光)王某某是某劳务公司派遣到慈利县江垭水电站的务工人员。7月18日凌晨时分,王某某在值班期间,使用电瓶电鱼,不慎溺水身亡,直至清晨6时左右,死者方被打捞上岸。死者的近亲属在善后事宜未能协商解决之际,随组织人员在其工作单位的大门口搭设灵棚,停摆冰棺,阻塞大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事发后,江垭镇政府领导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县政府分管领导迅速召开紧急会议,启动“三调联动”,组织维稳、旅游、司法、公安、畜牧、劳保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及时介入协调。协调过程中,死者的近亲属虽然认同死者系意外溺水死亡,但认为死者是24小时当班,要求按照工伤标准赔偿,然而劳务派遣部门及用人单位认为死者上班不遵守规章制度,涉违法电鱼,并非工伤死亡,仅同意出于人道主义补偿1万元。由于双方要求差距太大,整个协调工作十分艰难,最终经过多方协调和情理法宣传教育,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劳务公司支付死者家属善后料理费用6万元,并配合处理好公司为王某某生前购买的各种保险手续。
19日晚上12时,死者的家属将冰棺拉走,江垭古镇又恢复了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