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备赶集日的猪肉销售,9月15日凌晨2点左右,阳和屠宰场雇请的溪口镇屠手黄某在屠杀第二头猪准备蹲下取猪肚时,眼前一黑,一头栽倒在地,现场人员迅速将其送至仅距离20米远的乡卫生院,因系急发疾病,抢救不到10分钟就不治身亡。随着死者亲属越聚越多,要求赔偿金额也越升越高,由20万到56万、到80万,由于白天是场期,局势随时有可能激化……。
阳和乡党委政府接到事发地村调委会的报告后,立即启动紧急预案,组织乡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卫生院及相关村调委会负责人,并邀请死者户籍地的镇、村两级干部,成立“三调联动”联合协调组,鉴于死者已年满60周岁且系突发疾病,协调组界定该纠纷应当适用《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相关问题的司法解释》,为此,调解人员采取“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的方式,实行分地域、多层次、多渠道的开展协调工作,最终通过37个小时的连续协调,双方于9月17日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死者及时运回原籍地办理后事。(史廷新 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