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0月13日讯 (通讯员 谭林 韦婵娟) 日前,桑植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16人作案的共同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县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谷某等五人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年,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蹇某等九人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年,缓刑3年不等。
2015年1月5日,被告人钟某等四人从桑植县拘留所接回谷某,出来后的谷某发现女友和李某却走在了一起。于是,谷某等人便将二人拉进房间进行殴打,没收了两人的手机。随后,谷某将其带至另一处,并要求李某承担“感情损失补偿费”2万元和苹果手机,李某拒绝后再次遭到殴打,李某便答应筹钱。
朋友蹇某听到李某借钱,了解情况后,蹇某决定解救李某并报复谷某。随后,蹇某纠集一群人将看守李某的钟某打成重伤,经鉴定为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