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有关要求,更好激励全市广大干部在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加快建设“两地两区一龙头一家园”的实践中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特提出以下措施。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1. 坚持理论武装。把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干部学习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在全市进一步兴起大学习的热潮,增强干部信心、增进干部自觉、鼓舞干部斗志。
2. 加强党性锻炼。把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融入党内政治生活,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汲取砥砺奋进的精神力量,引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强化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
3. 持续转变作风。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精准精细、真抓实干”工作作风,坚决摒弃满足于“差不多、也还好、过得去”等落后思想,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虚、懒、散、推、拖”等不良风气,最大限度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二、树牢鲜明用人导向
4. 突出政治标准。坚持把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标准,把是否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作为对党绝对忠诚的试金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干部“一票否决”。
5. 突出实干实绩。对承办当年省考指标评估列全省前4名或二类地区前2名的、年度在省对口业务主管综合工作评估列全省前4名的、获得全国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等且没有否决情形的单位,当年度绩效考核提升一个等次。对当年度获得综合绩效评估优秀等次的,提高当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在职级职数统筹使用上予以倾斜,在干部选任上重点考虑。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年度绩效考评等排前2名的单位,在职级职数统筹使用上予以倾斜,在干部选任上重点考虑。对在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市委市政府三等功以上表彰的干部,实行“四个优先”(优先宣传褒奖、选送培训、评先评优、提拔重用)。对承办省考指标评估列全省后2名或二类地区倒数第1名的、年度在省对口业务主管综合工作评估列全省后2名的,降低当年度绩效考核等次。对当年度综合绩效评估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降低当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单项工作在全省考核因主观原因连续2次排在全省倒数第1名、或被省委省政府通报的负面典型,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视情况进行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
6. 突出基层一线。优先选拔使用从基层一线成长起来敢于担当作为、业绩突出的优秀干部,注重选派市直单位优秀干部交流担任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区县直部门主要领导;选拔优秀乡镇(街道)、区县直部门主要领导交流担任市直部门领导职务;注重从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书记、到村任过职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中选拔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时予以倾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开辟绿色通道,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表现特别优秀、做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办理入编手续。
三、浓厚学比赶超氛围
7. 扎实开展“四看四比”。在全市开展“四看四比”,即:看工作绩效,比全省排位先后;看联系项目,比工作推进快慢;看为民服务,比群众满意度高低;看风险管控,比负面问题有无。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以“比看”促担当、促实干、促创优。
8. 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对在“四看四比”主题活动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党员干部和班子集体,适时予以通报表扬,并按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使广大干部学有榜样、比有标杆、追有目标,营造学比赶超的浓厚氛围。
四、完善科学考核体系
9. 做实平时考核。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合理运用交流访谈、实地走访、列席会议、明察暗访、核实了解、查阅资料等方法,考准考实干部日常履职尽责情况;采取“动态跟踪、实地走访、列席旁听、节点对账、明察暗访”等方式,考准考实干部在急难险重一线担当作为情况;对负责项目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专项考核,及时了解工作作风和现实担当情况,发现和掌握一批表现好和差的干部。
10. 改进年度考核。根据不同单位职责职能和不同地区发展定位、资源禀赋、阶段性重点工作,完善差异化、可比较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以及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加大市场主体、基层群众的满意度在考核中的权重。加强单位内部二级绩效考核,避免同一单位“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一个样”。
11. 强化结果运用。广泛吸纳运用巡视巡察、绩效、综治、审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成果,形成全面、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意见,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为优秀的,领导班子成员评优等次比例上调到30%;对年度考核连续3年优秀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表现突出的干部,在提拔使用、职级晋升时优先考虑。对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员干部,予以约谈提醒;连续2年被评为不合格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3年不合格的,予以组织处理。建立考核评价反馈机制,及时向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反馈考核评价情况。
五、为担当者撑腰鼓劲
12. 主动容错纠错。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明确干部容错纠错减责免责情形,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加强容错纠错干部的关心教育。对经容错免责干部,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方面一视同仁、不受影响;对经容错认定从轻、减轻处理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有影响期的,影响期满后综合干部现实表现和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对及时知错改错、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大胆提拔使用。
13. 及时澄清正名。对工作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民主推荐票不够集中的干部,只要业绩突出、确属优秀的,要为他们说公道话,符合条件的应大胆使用。建立举报线索快速核查和综合研判机制,对经调查核实确属诽谤、诬告陷害的,受理机关应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反馈情况、消除影响,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坚决打击诽谤、诬告陷害行为,对属于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人,依照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及时严肃查处,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六、锤炼过硬能力本领
14. 加强专业能力培训。聚焦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供给侧机构性改革、乡村振兴、经济金融、旅游管理、城建规划、城市管理、法治建设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差异化、针对性培训。适时举办赴高等院校、改革开放前沿地区异地专题学习培训。
15. 拓宽岗位历练渠道。完善干部交流任职和挂职制度,推动市直机关与区县优秀干部双向任职和挂职锻炼。企事业单位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因工作需要调任党政机关,按规定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有计划地安排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任职,选派优秀干部到上级机关、沿海发达地区和“三类500强”企业以及产业园区、金融机构挂职锻炼,提高本领、成长成才。
七、加大关心关爱力度
16. 注重政治激励。建立健全荣誉表彰制度,重点表彰在全面从严治党、疫情防控、抢险救灾、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维稳处突、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按规定给予记功、嘉奖和物质奖励。推选“两代表一委员”、评先评优等指标向基层一线倾斜,不得挤占、挪用基层名额。
17. 强化工作支持。对模范履行职责、敢于担当作为、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依法依规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获得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表彰奖励的牵头责任单位,每项市里相应给予配套工作奖励;省政府表彰奖励对象为区县的,市直牵头责任单位按50%的标准奖励。奖励资金由各牵头责任单位根据获表彰激励工作贡献大小,按规定分配给牵头责任单位、配合单位、综合协调单位的实际具体工作人员。
18. 落实待遇保障。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工会职工福利、公务员奖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制度。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加班补休、健康体检等制度。严格执行乡镇补贴政策,建立健全村干部和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稳定增长机制。完善符合工作实际的公务用车保障机制,落实异地交流任职和选派挂职干部就餐、住房、交通保障等措施。
19. 加强人文关怀。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建立干部心理疏导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走访慰问制度,干部结婚生育、干部生病住院、家属亡故、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情况时,所在单位应及时走访慰问。完善落实因公殉职干部的家属抚恤慰问、基本生活保障、特殊困难补助、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等政策。设立张家界市干部关爱专项资金,重点对因公牺牲、因公伤残、重大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困难的干部给予关心帮扶。
八、加强组织领导保障
20. 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严格履行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约束、激励保障的主体责任,有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创先争优。
21. 强化措施落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提高执行政策、制定配套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要组织力量进行严督实查、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本《若干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委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关于开展“四看四比”主题活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关于明确容错纠错减责免责的八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