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里的肺结核,怎么防?
2020-10-21 15:01:17 来源:地评线 作者: 阅读:
近日,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发生的校园肺结核疫情,又把肺结核带回公众视野。2020年10月14日,该校发布情况说明称,最近一年,陆续发现在校学生肺结核病例22例。近期,该校对师生进行筛查后,发现43名学生胸部CT影像异常。同一天,世界卫生组织发布《2020年全球结核病报告》。根据估算,2019年,中国新发结核病患者约83.3万人,全球排名第三,仅次于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结核病仍然是全世界十大死因之一。2017年,全球有1000万人患有结核病,其中,估计有100万名儿童。
在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基础医学院教授高谦2020年3月发布的论文里,2017年,我国肺结核报告发病患者83万例,学生肺结核患者有4万多例,学生新发患者例数占全国4.87%。 世界卫生组织数据显示,世界上大约四分之一的人口感染了结核菌,但未发病。而已患病的肺结核患者,也有非开放性和开放性结核病之分。非开放性病人是指痰内不含结核菌不会传染给别人;开放性肺结核则可以通过咳嗽、喷嚏,甚至大声说话时的飞沫而传染给他人。开放性结核病患者如果没有得到及时规范的治疗,在一年中可以通过密切接触感染 10 —15 个人。校园、家庭、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容易发生聚集性结核病疫情,而导致聚集性结核病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相互间密切接触并缺乏有效的防范措施。 首先应积极发现学生中的肺结核患者,努力控制传染源。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教室、寝室等场所要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师生要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不要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或大声说笑时应用手纸巾捂住口鼻。 学生要注意加强体育锻炼,生活要有规律,注意饮食营养和睡眠充足,保持健康心理,增强机体抵抗力,尽量减少感染和发病机会。一旦发现学生或教职工患了传染性肺结核(排菌肺结核患者),一定要休学或者休假住院或在家隔离治疗,以避免传染其他人员。如果得知有其他同学或其家庭成员、周围人群有咳嗽、咳痰超过2周,或伴有低热、盗汗、体重减轻等结核病可疑症状,请及时提醒他们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筛查就诊,结核病只要接受正规治疗,90%以上的患者都是可以治愈的。要把结核病筛查纳入学生入校体检及教职员工体检的重要内容,通过入学体检发现肺结核可疑患者,并及时送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确诊。一旦确认为肺结核患者应及时进行居家治疗或住院治疗,待确认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回校进行后续治疗。这一关就是要把传染源拒之于校外。通过晨检及时了解每名学生是否有肺结核可疑症状。如有要及时报告校卫生(保健)室。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要认真做好原因追查和登记,如怀疑有可能是肺结核病,应及时报告学校卫生(保健)室,并由卫生(保健)室追踪了解学生的诊疗情况。这一关就是要及时发现在校学生中的可疑肺结核患者,以便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在校学生或教职员工因不适到医疗机构就诊被诊断为肺结核病,应如实告知本人身份及学校名称与班级,切不可因担心可能休学或停工而向医生隐瞒。因为你的隐瞒就会让学校失去及时采取防控措施的最佳时机,很可能成为学校聚集性结核疫情的根源。这一关主要针对学生(家长)及员工,是为了早发现、早治疗,及早采取防控措施。随着学校条件的改善,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处处都安装了空调,无论夏天、冬季,同学们都喜欢呆在密闭的空调房内,空气缺乏流动,一旦有传染源存在就极易造成肺结核的感染与传播。因此,学校一定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流通。这一关是防止结核传播简单有效的好办法。要经常在学生及教职员工中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把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学生卫生课或健康教育课内容。要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让广大师生掌握基本的结核病防治知识(核心知识),树立良好的卫生行为,包括时刻保持环境卫生、经常参加体育运动等。这一关就是要通过知识普及让大家自觉参与到结核病防控中来,从自我做起,从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卫生行为做起,从根本上防止学校结核病疫情的发生。疾控机构一旦发现确诊病例,应及时组织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学校应积极配合筛查,并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校医或班主任应当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定点医院随访复查。对筛查发现的疑似肺结核患者转到属地的结核病定点医院检查确诊。对密切接触者,要加强卫生宣教和随访观察。随访观察期间一旦出现肺结核的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到结核病定点医院就诊检查。对筛查发现的胸部X光片未见异常并且排除活动性肺结核,但TST强阳性的密切接触者,在其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可对其进行预防性服药干预;拒绝接受预防性服药干预者应在首次筛查后3月末、6月末、12月末到结核病定点医院各进行一次胸部X光片检查。定点医院对确诊病例提供规范抗结核病治疗。对休学在家的病例,居住地疾控机构组织落实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对在校治疗的病例,学校所在地疾控机构与学校共同组织落实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疾控机构要指导学校做好疑似病例的隔离工作。疑似病例确诊后,学校应当及时登记,掌握后续治疗和转归情况,对不需休学的学生,应当安排好其在校期间的生活及学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由定点医院医生开具休学诊断证明,学校对患病学生采取休学管理。(1)菌阳肺结核患者(包括涂片阳性和/或培养阳性患者);(2)胸部X光片显示肺部病灶范围广泛和/或伴有空洞的菌阴肺结核患者;患者经过规范治疗,符合下列条件,定点医院医生可开具复学诊断证明,建议复学,并注明后续治疗管理措施和要求。学校凭复学诊断证明为学生办理复学手续并督促学生落实后续治疗管理措施。(1)菌阳肺结核患者以及重症菌阴肺结核患者(包括有空洞/大片干酪状坏死病灶/粟粒性肺结核等)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2)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范治疗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后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并且至少一次痰培养检查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另外,对教职员工肺结核患者的休、复课管理,可参照学生休、复学管理要求执行。要关爱患病学生,切不可歧视。家长要加强对患者治疗过程的监督,督促其按时服药、及时复查,生活上应注意患者劳逸结合、加强营养。如发现患者出现治疗上的不适,如药物反应等,应及时通知治疗管理人员或到定点医疗机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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