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刘革安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深入实施省委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市委对标提质旅游强市战略和“11567”总体思路,以“全面小康决胜年”为抓手,坚决打赢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在中共张家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戮力同心,锐意进取,坚决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
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张家界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的决议 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张家界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张家界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 202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0年1月8日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8日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8日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刘有仁所作的《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所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