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的列车,总是在法治的轨道上奔驰前进;城市的腾飞,终将凭借法治的积淀而迸发强大的力量。
张家界市以旅游立市、靠旅游兴市。为促进我市全域旅游科学、健康、协调、有序发展,2018年,我市出台并实施全国首部全域旅游地方性法规——《张家界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年来,全市各有关部门坚持依法治旅、依法兴旅,不断推动旅游市场向好发展;各景区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景区旅游公共服务、乡村旅游、文明旅游等方面不断创新、规范。沿着时间的轨迹,追溯奋进的历程,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高效运行的“1+4+N”旅游市场监管机制,是各行业与旅游融合跨界发展的全域旅游产业格局,是持续稳定和谐的旅游市场秩序,是日益提升的游客满意度和景区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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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出台之初,我市大力开展《条例》的宣传造势工作。各区县政府、相关部门等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等网络媒体,以及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横幅、发放传单等方式,向群众进行宣传。同时,动员全市党政机关开展《条例》的宣传学习,不断提高全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条例》的认知和了解。市依法治市办与市人大还专门组织编写了《张家界市地方性法规学习读本》,向全市党政机关发放和学习,并纳入了每年的普法学法考试。此外,市文旅部门和旅游行业协会经常将《条例》纳入全市旅游行业从业员工的教育培训体系,通过新入职导游培训、旅游行业会议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开展《条例》宣讲学习,举办《条例》知识竞赛,增强《条例》的社会知晓度、践行《条例》的参与度,努力使《条例》在促进旅游事业发展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吴勇兵 摄
法律的生命在于落地实施。《条例》颁布施行后,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条例》明确的方向、要求,全面铺排、精准施策,全力推进《条例》的落地实施。当前,各区县已建立健全了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综合协调机制,成立了旅游工作委员会,并高位运行,统筹、谋划和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市、区县、乡镇、村居四级联动共推共促、全域发展的旅游格局初步形成。此外,全市文化演艺、乡村风韵、民歌民俗、红色故事、地质地貌、生态林业、体育运动、特色民宿等,与旅游的融合日渐深化,旅游业态从自然观光游向研学旅游、会展旅游、森林康养旅游、度假体验旅游、运动旅游、乡村旅游等多种业态扩展延伸,各行业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全域旅游格局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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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我市在历经五年全域旅游示范城市创建实践的基础上,以《条例》为指引,修编了《张家界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20-2025)》,全面实施“全域化旅游战略”“国际化旅游战略”“品质化旅游战略”“景城一体化战略”等四大发展战略,努力把张家界打造成为高品质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和国际旅游目的地。各区县也分别立足自身的实际编制并实施了《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通过对空间布局、产业链条、服务体系、市场建构等全领域远中近三层次、市、区县两级制的的总体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全市“三星拱月,月照三星”的旅游产业发展格局更加优化。
2021年,我市以市场问题为导向,着力、持续推进了以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的旅游综合改革。在全国率先开展旅游市场智慧监管平台的建构,开发、建设和应用了“旅游目的地信息化监管系统”,全面实施电子合同和电子行程单。同时还再次推行了智慧旅游监管平台的优化升级,对旅游服务接待活动实施全过程规范化监管。与此同时,我市还在全省率先建立了“1+4+N”联合执法监管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旅游纠纷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试行)》,在全国首创了旅游流动速裁法庭后,相继推出了“在途速裁”APP,建立了全域旅游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实施了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和旅游仲裁改革试点,旅游纠纷快调快办、协同联办的格局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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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为深入推进旅游地方立法,为依法治旅提供有力法治支撑,2021年,我市进一步加大旅游业地方立法力度,在深入贯彻实施《条例》的基础上,又着手起草了《张家界市旅游市场管理规定》。
科学立法,理政之圭臬。张家界正站在改革发展的潮头和立法实践的前沿,以建设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坚持立法、学法、守法、执法四位一体,全面推进依法治旅,护航全域旅游迈步高质量、高速度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