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

2020-01-17 21:01:02  来源:掌上张家界  作者:记者 陈硕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1月17日讯(记者 陈硕)1月17 日,记者从“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围绕“人、车、路、企、政”等方面存在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行动,切实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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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上,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分别就整治范围、整治重点、整治达到的预期效果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据悉,整治行动围绕“两客一危一校”车辆交通安全问题、超限超载交通安全问题、非法营运交通安全问题、马路市场交通安全问题、公路危险点段交通安全问题、非法车辆交通违法问题、其他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包括对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七个方面展开,通过一年的集中整治,使全市交通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努力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使市民、游客充分享受城市交通带来的便捷、安全。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呼吁市民和游客配合、理解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的有关工作,共同为建设出入便捷、平安交通的张家界贡献一份力量。

    延伸阅读

    集中整治目标

    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

    ● 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理到位率达到95%以上

    ● 普通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以内

    ●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入网率、上线率、数据合规率均达到100%

    ● 校车合规率达到100%

    ● 国省道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到位率达到90%以上

    ● 国省道集镇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率达到100%

    ● 国、省、县、乡道马路市场得到基本治理


    力争不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整治的主要顽瘴痼疾


    “两客一危一校”车辆交通安全问题

    重点是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驾驶人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等违法行为;


    超限超载交通安全问题

    严厉查处货车普遍存在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非法营运交通安全问题

    严厉打击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商务车、私家车等非法营运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旅游运输车辆管理不到位问题;


    马路市场交通安全问题

    着力整改以路为市交通安全问题、严厉查处占道经营交通安全问题;


    公路危险点段交通安全问题

    重点对事故风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和道路设计、施工、标识、管理存在的缺陷,开展全面治理;


    非法车辆交通违法问题

    重点对车辆销售环节监管缺失,非法销售、改(拼)装机动车问题和变型拖拉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无牌无证、违法上路等突出问题开展整治;



    其他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对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电动车和渣土车野蛮驾驶、驾驶机动车接打手机、机动车占道行驶、校车超员和乘车学生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整治的任务及措施


    严厉整治“两客一危一校”车辆疲劳驾驶

    1.从严从重打击“三驾”(酒驾、毒驾、无证驾驶)、“三超”(客车校车超员、货车超载、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两客一危一校”车辆疲劳驾驶的,一律记满12分并降级;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市籍“两客一危一校”车辆全部强制安装主动安全防范终端。

    3.“两客一危一校”等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网络传输技术与公安交警、应急管理部门的信息联网,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动态监管。

    4.严厉打击“两客一危一校”车辆人为关闭、损毁监控终端的行为,对交通违法突出的“两客一危一校”车辆及企业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

    5.对通过动态监控发现的“两客一危一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未报废、未检验的“两客一危一校”车辆实行滚动清理,在路面实施精准打击。

    6.逐步淘汰取消本市籍超长途班线客车。

    7.切实强化“两客一危一校”车辆管理的党委政府属地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前端隐患治理,中端路面管控,末端处罚问责



    严厉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运输
    1.深化公路治理超限超载“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2.大力推进全市国省道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推行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
    3.督促煤炭、钢材、水泥、混凝土、砂石、土方、在建工地等货物装载地以及物流园区、货运站(场)、码头的规模化经营者按规定落实视频监控、出厂(场)称重检测等技防设施建设。

    4.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物单位。对一年内发生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三次以上的车辆,依法吊销《道路运输证》。

    5.严管建筑施工单位,对租赁、使用无牌无证、非法改、拼装、报废车辆从事建筑材料运输、人货混装以及超限超载车辆出入建筑施工工地的,一律追究建筑施工单位责任



    严厉整治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商务车、私家车非法营运
    1.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对发现的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商务车、私家车等非法营运线索,主动推送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顶格处理。

    2.强化重点车辆监督管理,对逾期未年检的车辆必须督促其依规检测,对逾期未报废的车辆必须依规处置到位,提升源头防控成效。



    严厉整治非法车辆从事旅游运输
    1.严查旅游企业租赁、使用无牌无证、无资质、报废车辆从事旅游旅客运输,对存在上述问题的旅游企业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2.实施旅游包车乘车安检制度,旅游运输企业必须为旅游包车配备简易安检设备,明确安全员对登车旅客行李进行安检。
    3.严格落实旅游客运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挂靠公司或旅游车队经营的管理,切实解决“以包代管、以挂代管、挂而不管”的问题,进一步压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

    4.严禁旅行社使用违法车辆。严禁旅行社调用、租用未检测合格、违法未“清零”、未保险和不具备客运资质等车辆和驾驶人参加旅游客运。




    严厉整治以路为市、占道经营

    1.制定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对马路市场进行全面排查,按照隐患类别分类造册,并协调督促组织实施整治工作。

    2.对位于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等路段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取缔;有条件绕行的,必须对马路市场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安排人员值守,禁止车辆通行。对位于国道、省道等主干道路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搬迁;对其他已建有集贸市场但还存在马路市场或附近无集贸市场但有条件可以转移到其他空坪隙地、闲置学校操场等地的马路市场,采取断然措施,迅速全部搬迁进集贸市场或实施转移。对确有赶集传统且没有搬迁或转移条件,暂时不能关闭或搬迁的马路市场,要在赶集时段对该路段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安排人员值守,禁止车辆通行。


    严厉整治农村班线客车超员

    1.将农村班线客车逐步纳入动态监控管理范畴。

    2.推进农村客运体制改革,推行“一县一公司”运营制度,推行农村班线客车区域化经营。


    严厉整治事故风险突出路段
    1.对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和城市道路的桥梁、隧道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查找事故多发以及高风险路段交通安全隐患,并形成隐患台账,完成治理任务。
    2.对辖区农村道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形成隐患台账,完成农村道路事故多发、高风险路段的治理任务。

    3.加快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市级农村公路安防工程计划任务为1000公里,其中永定区200公里,武陵源区40公里,慈利县265公里,桑植县495公里,各区县根据既定的任务计划数,完成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



    严厉整治道路设计、施工存在的缺陷

    1.对普通国省道公路、景区道路和城市道路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查找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交通指路指示标志、警示警告标志、交通标线缺失、不规范或破损、遮挡视线导致驾驶人看不懂、看不清、看不到,以及景区道路坠石等突出问题,逐条提出整改建议,并形成台账,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2.从文件发布之日起,凡新、改、扩建道路未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以及未经验收通车,发生较大(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追究属地区县及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责任。


    严厉整治道路管理维护

    1.集中治理并严厉查处农村公路沿线违法建筑以及违法占道堆物作业等违法问题,依法处理违法人员。

    2.实现国省道公路、县乡道、村道、城市道路治安卡口、流量监测卡口、治超卡口、视频监控等资源共享共用。


    严厉整治非法销售、改(拼)装车辆

    1.开展非法销售机动车、变型拖拉机及电动自行车的专项

    整治。对销售环节发现的非标车辆相关信息及时推送工信部门,严格落实处罚。

    2.将路面发现的非法改(拼)装及非标车辆销售企业信息及时推送工信、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处罚。

    3.对路面查获的非法改(拼)装及非标车辆,一律由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恢复原有参数或强制拆解报废,并依法查处非法改装企业。

    4.对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清查、评估,凡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二手低速货车一律强制报废。



    严厉整治变型拖拉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无牌无证

    1.逐台清查拖拉机,列出脱检未检、未报废拖拉机问题清单。组织对未检、脱检拖拉机进行补检,补检不合格的或拒不补检的,按程序注销号牌;对达到报废年限未报废和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拖拉机,按程序注销号牌,并将相关信息及时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出台加速变型拖拉机报废的指导意见,并切实执行。

    2.加强上道路拖拉机监管,严厉打击长期脱检、逾期未报废、无牌无证拖拉机上路行驶的行为,依法采取拘留、罚款、强制扣车、报废等措施进行处理。




    严厉整治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
    将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列为“两站两员”和“村辅警”等乡镇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巡查、劝导工作的重点,加强日常劝导教育。加强对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等非客运车辆的路面执法,对违法载人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并纠正违法状态。


    严厉整治野蛮驾驶、不文明驾驶
    1.借鉴金融失信人员出台针对严重交通失信人员的制约措施。
    2.实施电动自行车(含超标车)牌照管理,严查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逆行、闯红灯、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3.将驾驶机动车时接打手机、机动车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纳入非现场执法范围,通过电子警察、高清视频监控在红绿灯路口、易拥堵及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抓拍并查处。
    4.整治景区“摆渡”车交通安全问题,从严查处超速、超员和乘客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严格落实对“摆渡”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


    严厉整治校车超员和乘车学生不系安全带
    1.严格落实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学校、校车公司开展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岗前培训,以及季度、年度轮训。各区县建成并更新升级校车动态监控网络传输技术,健全动态监管工作机制,定期向公安交警部门推送校车违法信息。

    2.依据部门推送的动态监控数据,依法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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