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法律知识⑬】出入境人员拒绝接受检疫的后果

2020-02-16 11:14:43  来源:掌上张家界  作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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